ISO9001:2015及ISO14001:2015
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获证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ISO9001:2015及ISO14001:2015两项认证标准。该两项认证标准的转换过渡期限为三年,即原标准GB/T19001:2008 /ISO9001:2008标准和GB/T24001:2004/ ISO9001:2004标准将在2018年9月15日废止,相应认证证书将随之作废。目前我中心正在抓紧进行换版审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希望各获证组织积极配合,做好认证标准转换的准备工作,确保认证证书继续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获证组织换版申请方式
1.1
为确保标准换版工作顺利完成,已获得旧版质量或环境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标准换版审核申请,即按照新版标准接受审核,符合要求后,换发新版标准证书。获证组织应按下列方式提出标准换版申请:
1.1.1
结合监督审核提出转换申请,我中心安排新版审核并符合要求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结合监督审核的证书有效期为原认证决定之日起后推三年。
1.1.2
结合再认证审核提出转换申请,我中心安排新版审核并符合要求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结合再认证审核的证书有效期为自认证决定日起后推三年。
1.2
初次申请认证组织,我中心安排新版审核并符合要求后,颁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自认证决定日起后推三年。
1.3
已获得旧版质量或环境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提交标准换版审核申请,则必须接受专项标准转版审核,审核符合要求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原认证决定日起后推三年。
1.4
如果在2018年9月15日后获证组织仍未完成标准换版审核,则原认证证书自动作废。
2
我中心对获证组织及潜在客户的新版标准审核要求
2.1
文件要求:
2.1.1
可以保留原有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符合新版标准即可;
2.1.2
如果不采用现有文件体系,无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等原管理体系文件形式,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管理体系运行符合新版认证标准要求;
2.1.3
标准中有“保持形成文件的信息” 及“建立
……
所需过程”要求的应有文件;
2.1.4
标准中有“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要求的应有记录。
2.2
管理者代表:可以保留管理者代表,或者不保留管理者代表,认证组织可以视自身管理需要而定;
2.3
中心受理申请要求:
2.3.1
结合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组织应按照新版标准修改文件,初次申请认证组织按照新版标准编写文件,使管理体系运行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
2.3.2
将原来认证申请要求提交《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改为:
2.3.2.1
提交新标准中“保持形成文件的信息”及“建立
……
所需过程”要求的相应文件及文件清单;
2.3.2.2
提交组织确定的为确保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所需编写的文件及文件清单;
2.3.2.3
提交组织的产品清单(包括全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