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认可迎来又一春——全国认证机构管理工作会议侧记

 

  2014年9月3日,全国认证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一些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看来,这次会议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在会议上,国家认监委全面阐释了深化认证认可领域改革的措施。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国家认监委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宽认证市场准入限制,激发从业机构发展活力,促进认证认可发展,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国认证认可机构有望迎来万马奔腾新时代。

  简化审批程序

  “这些改革措施,对于不管是内资还是外资、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认证机构来讲,都是挑战和机遇并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未来的认证工作中将进一步发挥龙头作用,更加注重认证质量、提升队伍实力,更多地面向政府、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创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任王克娇如此表示。据了解,国家认监委为了进一步放开认证市场,激发认证机构的发展活力,积极推进认证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认证市场准入限制,将继续简化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程序:一是减少认证审批项目,取消认证机构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审批、认证机构办事处备案的审批等项目,将原来9个审批类别缩减为5项、5个事前备案事项缩减为1项;将原来按产品标准确定的产品审批项目归并为22个类别,将原来实施准入管理的30项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项目归并为8类审批领域,调整特殊认证项目、认证机构分包境外机构认证项目的管理方式;二是取消质量管理认证机构设立的政策性限制,取消《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以外的限制性条件,促进认证市场的开放竞争;三是调整认证机构专职认证人员的认定条件,给予认证机构更多自主权,便于认证机构吸纳优秀认证人员;四是简化认证机构从业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要求,取消技术专家审查等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国家认监委已新批准设立认证机构8家,认证机构的设立审批流程明显加快。

  激发市场活力

  “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促进检测认证市场发展”,也被认为是此次改革最大的“动静”之一。“以前,强制性产品认证这一块儿,许多认证机构无法直接参与。这次国家认监委积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方式,有利于引导认证检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降低企业认证检测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激发象我们这些民营认证和检测机构的市场活力。当然,更加充分的竞争能促进行业成长,也会使认证认可工作为社会带来更多的价值。”来自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的陈勇董事长激动地表示。

  据了解,国家认监委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方式:一是对境内符合条件的外资和民营机构一视同仁,落实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新指定3家外资实验室,落实了中方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上的承诺,同时有利于检测认证市场的开放竞争;二是解决部分产品领域“独家垄断”问题,在七大类产品领域增加指定认证机构,调整后独家机构实施CCC认证的证书由35.90% 降为4.42%;三是鼓励认证检测一体化模式,优先指定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认证机构承担CCC认证业务,助推检验认证机构集约化发展;四是全面放开指定实验室“地域限制”,便利企业对产品实施检测;五是对偏远地区和产业集中地区实行“政策倾斜”,在青海、云南等尚无指定实验室的西部省区首次指定3家实验室,在广东、浙江、江苏等产业集中地新增了8家指定实验室,优化了CCC认证检测机构的区域布局,促进了检测资源与检测需求的紧密对接。

  推动模式创新

  “新修订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可以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尤其是允许认证机构利用企业自有检测资源,承认企业检测资源实施的检测结果,可以降低企业检测成本。”在全国认证机构管理工作会议讨论期间,很多认证机构的负责人都从服务对象的角度理解了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据了解,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新版规则仅从原则上规定基本认证模式及基本要求,认证机构可根据自身管理能力和具体产品特点,制订具体的认证实施细则,给予了认证机构更多自主权;采取“扶优限劣”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企业追求质量管理动力;粗化认证单元,简化认证变更,降低企业认证成本。据测算,强制性产品认证单元数量将减少10%~20%。以GGD型号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为例,新版规则实施后,全部规格产品所需证书由7张减少为4张,检测费用减少近30%,减轻了企业负担。

  “外资的认证机构从一进入中国就受益于改革,这次的改革力度超前,认证认可行业的春天,又一次来临!”作为外资认证机构的代表,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谷晓宇如此表示。(据《中国国门时报》 马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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